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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维修人员应持上岗证不可擅自拆机
2014-01-21 16:198月16日,王先生到同安某通讯购买一部厦新V90的手机,在使用该手机不到十天的时间,手机的外屏就出现问题,无法显示。王先生拿着手机到该通讯店要求保修时,该店的售后服务人员没有经过王先生的同意就擅自拆开王先生的手机,并且没有出具检测单,就用口头表示是“人为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王先生对该通讯店的售后服务态度表示非常不满意并对于他们的技术资格表示质疑。
同安12315投诉台接到投诉后马上召集该店的负责人对此事进行调查。刚开始该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的检测单已经用完了还来不及向厦新公司要新的检测单。工商人员听完觉得事有蹊跷,要求该负责人出示该通讯店和厦新公司签订的维修协议和维修人员的上岗证。经查看后,该通讯店和厦新公司签订的协议在去年底已到期了,而且该维修人员没有技术资格证,所以该店不应给予拆机。随后,工商人员建议把手机送到其他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后,该故障是手机的排线出现问题,不属于“人为故障”而是在“保修范围内”。
经过调查后,工商人员确认该通讯店没有资格对厦新手机进行拆机。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维修者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维修资质审批机构颁发的证书,维修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工商人员要求该店当场更换一部同型号同规格的新机给王先生。
(同安工商局 林彩兰 林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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