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医疗护理员培训班
【政策背景】
为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岗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国家卫健委、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
【职业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是对需要照顾的人群从事生活护理,并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的人员。归类在第四大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的“健康、体育和休闲服务人员”类,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护工。
【工作任务】
在医疗机构内,医疗护理员(包括医院聘用医疗护理员和患者自聘护工)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服务对象实施清洁、饮食、睡眠和排泄等生活照护;进行患者病情观察、压疮预防和移动护理等临床照护;进行冷热应用、标本采集和消毒隔离等基础护理;实施心理安抚和功能锻炼。在社会和家庭中可以提供生活照护等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从业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尊重关心爱护服务对象;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沟通能力
【培训对象】
拟在我省医疗机构内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应参加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和外省市来鄂务工人员等人群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
【培训内容】
湖北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内容参照国家印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执行,分为理论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两部分。
【培训时长】
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课时,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
【培训目标】
树立职业道德与法律意识。学习职业道德、礼仪和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医疗护理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职业形象,提高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病人提供全面、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强化院感预防与职业防护。系统培训环境清洁与消毒、消毒隔离和职业防护知识,帮助医疗护理员掌握院感预防知识,减少院感发生,保护病人和自身安全。
提升基础护理技能。规范培训生活照护、康复护理、安全与急救等基本护理技能,确保医疗护理员具备扎实的操作能力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病人提供高质量服务。
【培训方式】
分为理论培训和实操技能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线下培训为辅,由省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培训师资,统一培训平台,以提升同质化培训效果。线下实操技能培训以线下培训为主,线上培训为辅。
【报名材料】
1、培训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正反面高清扫描件
3、毕业证书扫描件
4、 2寸证件照(蓝底、红底均可,照片大小不要超过200KB)
【培训考核】
医疗护理员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考核。考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理论考核分批次统一实施,实践考核由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注意事项】
1、理论考核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需在第一次考核后的三个月内补考。
2、实践考核未合格者,可保留理论考核成绩,在第一次实践考核后的三个月内可免费补考一次。
【证书使用】
(一)证书实行统一编码、统一信息、统一管理,在全省医疗机构通用。
(二)查询:证书信息可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查询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