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学同等学力申硕课程
【课程简介】
培养具有良好的教育基本理论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的实践能力、熟悉中外教育发展史和国内外教育改革新进展、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级教育学专门人才、教育行政人员、中小学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以及教育新闻、出版和媒体开发的专业工作者。
【招生条件】
1.军队人员(现役军人、文职人员、社聘人员)、退役军人、中国融通集团员工、军工企业员工等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4.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春季招生拟截至4月上旬,秋季招生拟截至10月上旬
2.报名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③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请穿便装,数码相机拍摄)
3.资格审核:
部队人员应经单位批准后报名;无报名费,无入学考试;通过基本信息审核者,获得学习资格。
【课程设置】
注:以上课程设置如有变化,以当年新培养方案为准。
【培养方式】
1.学习方式:线上+线下,线上为主
2.培训周期:1.5年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者,由学校颁发加盖证书专用章的《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证书可在学校培训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查验。
【关于费用】
1.培训费4万元/人。入学前一次性交清,由学校统一开具正规票据。教材费自理。如有线下集中培训,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若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需在申请阶段另行缴纳费用1.5万元/人,具体以学校当年的费用标准为准。
2.学员在报名成功且通过学校审核后,方可向学校转账交费。交费完成,请保留银行汇款凭单或转账成功的截图,提交负责老师确认。
【申硕流程】
(一)同等学力人员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成绩。
3.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一贯良好,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鉴定并推荐。
(二)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1.对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2.对申请人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专业知识水平认定,包括:
①通过学校组织的申请学位相关课程考试。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有效期内未通过上述全部考试者,认定为专业知识水平未达到要求且本次资格作废。
③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学校指定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三)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注:仅作参考,如遇国院学位办或学校政策调整,以当年新方案为准。)
【班级风采】
上课现场
【办公环境】
办公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