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食品检验工四级考证班
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人力资源和社会**部规定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要求,取得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申报条件
四级/中级技能
年满18岁,正在从事本职业工作者。
培训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在校大学生。
培训内容
标准要求的食品检验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食品检验概述、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 、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等。
培训时间
常年开班,周六、周日上课,培训16学时。
教学环境
考试和发证
考试: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均采取书面测试方式,全部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部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证书:考试合格者获食品检验工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全国联网查询,中英文对照。
报名所需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2份;②学历证或学生证复印件2份(在校生需审核学生证原件);③一寸彩照3张、二寸彩照2张,蓝底、红底不限。
学校师资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副教授,博士。2001年起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从事营养健康关系的研究,是2003年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必需微量元素过量(碘过量)对健康影响的研究”(30230330)项目组主要成员。学会任职:湖北省营养学会秘书长,湖北省营养学会理事,中国营养学会会员。湖北省劳动厅《公共营养师》教材审编专家之一。